各单位(部门):
因学校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,单位(部门)档案员发生变化,为确保学校档案工作顺利开展,现需要重新明确各单位(部门)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档案员,具体要求如下:
1.基本条件:
因档案工作特殊性,单位(部门)档案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,熟悉本单位(部门)工作开展情况。
2.主要职责:
分管档案工作领导主要职责:切实加强本单位(部门)档案工作领导;督促档案员做好档案的日常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移交工作;移交前,做好归档案卷检查工作。
单位(部门)档案员主要职责:自觉加强政策制度学习;做好本单位(部门)档案的日常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及移交工作,确保归档案卷完整、准确、系统;与专职档案员保持密切联系,定期沟通解决业务上遇到的问题。
3.报送格式及方式:
单位(部门):
请各单位(部门)于9月20日前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档案馆邮箱。
联系人:黄鹤鸣
联系电话:15207113726
档案馆
2019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