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公款为私人旅游买单,是典型的违规违纪行为。通过梳理公开通报的案例发现,变相公款旅游行为时有发生,且在报销手段、行为方式等方面呈现隐蔽化趋势。除了以学习培训、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外,有的擅自改变行程,在公务差旅中“绕道游”“搭车游”,还有的套取集体资金报销旅游费用。这些“夹带私货”的公务出差,凸显了“四风”问题的隐蔽性、复杂性和顽固性。
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,要紧盯改头换面问题,针对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行为,加大查处问责力度。公款旅游现象的产生,既源于一些党员干部贪图享乐、心存侥幸的思想,又和部分单位费用审批流程不严格、不细致有关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应紧盯反复性顽固性问题,通过加强与财政、税务等部门协作,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,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“四风”问题加大查处力度、强化警示震慑,对部分单位和个人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严肃处理。出现此类问题的单位,应完善内部培训审批、经费报销等相关流程,从管人、管事、管权各方面入手,明确相关制度规定,不给公款旅游以可乘之机。
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,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寸步不让。广大党员干部应时刻绷紧纪律弦,既要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,又要把遵规守纪体现在具体行动上,坚守廉洁底线。
作者:李想 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:2023-11-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