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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红色讲述》中的规矩纪律

作者:校档案馆(校史馆)时间:2022-07-06点击数:

中华民族向来尊重、推崇规矩。大到国家法度,小到家风门规,都把讲规矩作为治国安邦、为人处世的重要准则。讲规矩也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与生俱来的内在品质,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法宝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,“人不以规矩则废、党不以规矩则乱”,要“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” 。

2007年以来,四川省巴中市启动了“红色历史抢救工程”。本次活动共收集整理了300多位健在老红军的口述历史和影像资料,并为老红军逐一建立了红色档案。这些老红军真情讲述了自己的从军经历和长征故事,带我们重温红四方面军浴血奋战的悲壮历史。本篇梳理了老红军口述资料中关于部分红军规矩纪律的讲述

周德华,男,汉族,生于1921年,恩阳区三河场镇人。1933年参加川陕苏区儿童团,红三十军八十八师二六三团战士,曾给徐向前喂战马。

周德华:我们忍住饥饿在一片茫茫的草原上走了几天,没有一粒粮食,没有一滴水喝。嘴皮干得起裂,不时冒出血珠珠,战士们把马尿都喝了,部队翻过一道山梁,发现农民水田里面有点花花水,我们不敢喝,喝就是违犯了军纪。

有一天麻麻亮,一个挑水的牧民看见徐总的战马,就让我把马赶在他家去喂养,我不知道他底细,不敢让他牵。他说红军都是打反动派的好人,也不能让红军的战马吃亏。我说红军纪律严得很,不能随便到老百姓家打麻烦。我再三解释,他却总是坚持,后经苏维埃干部介绍后,我才赶马去了他家。

叶启举,男,汉族,生于1915年3月,恩阳区渔溪镇人。1933年3月参加红军,红三十军八十九师二六六团机枪连一班战士。

叶启举:1933年8月,红三十军大部队要进入藏区。部队提前组织我们学习民族政策,宣布纪律:不准进喇嘛寺和教堂;不能随便乱用乱动群众的东西;损坏了东西要照价赔偿;注意卫生和安静,不能随地大小便。

我们所有红军都露宿在藏族同胞的屋檐下和院坝里,好心的藏族同胞让我们用他们瓦罐里面的水,烧他们的干柴,用他们的锅,我们都一一谢绝了,我们给他们宣讲了我们红军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纪律。藏族同胞给我们送棒子面和青稞,我们不吃他们就不离开,没有办法,我们就只好吃了。事后,我们支付10块大洋,他们也不收。第二天,我把10块大洋悄悄地放进他们米缸里,并写下“亲爱的阿爸阿妈,请你们收下10块大洋,我们不会忘记藏胞的好意。”并落款“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”。

米家信,男,汉族,生于1915年,巴州区兴文镇人。1933年参加红军,红四军十师二十八团战士。

米家信:敌人退了之后,我们继续行军,来到一个山包上,又同刘湘的队伍遇上了。我们拿着长矛,提着大刀,端着枪向敌人冲去,双方混杀在一起。我们指导员用矛把敌军一个班长刺翻了,我看见那个敌军班长衣袋里掉出来两个银圆,我捡起来交了公,因为那时候一切缴获都要归公,防止个人私吞。

李明芝,男,汉族,生于1920年,巴州区关渡乡人。1932年12月参加红军,红三十军八十九师二六五团卫生员。

李明芝:同我一起参加红军的人很多都不在了,只有我命最长。很多事情我都记不住了,当时天天唱的歌我还记得“革命军人个个要牢记,三大纪律八项要注意,第一一切行动听指挥,步调一致才能胜利。第二当兵宗旨要记到,不要同志费心又费劳。第三不拿群众一针一线,群众对我拥护又喜欢。第四买卖一定要公平,不要动手打人和骂人。第五借东西一定要送还,损坏东西一定要赔钱”。

刘仕发,男,汉族,生于1915年3月28日。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大溪村人。1933年8月参加红军,红九军二十五师七十三团后勤部队战士。

刘仕发:我们在川陕苏区那个时候的纪律是非常严格的,不准做坏事,不准盘(拿)老百姓的东西,不盘(糟蹋)老百姓的禾苗,不准偷吃老百姓的果母子(果子),给老百姓栽秧不喝老百姓一杯茶。

孙克,女,汉族,巴州区人。1932年参加红军,1934年由团员转党员,历任宣传员、护理员、排长、队长、指导员等职。

孙克:红军过藏区时,由于藏民受到国民党的欺骗宣传(国民党宣传红军共产共妻,红头发红眼睛,杀人吃人),都离家跑掉了。为消除误会,红军每到一地,都写标语进行宣传,并严格执行纪律来感动藏民同胞。一天,我到一个藏民家里,见屋里有一小盆盐巴,我们同志好几天没有吃盐了,为了不违犯纪律,我把自己身上仅有的1块银圆放到老百姓桌子上,拿走盆里的盐。这家老人晚上偷偷回家,看见这个情况,跑到树林里,告诉乡亲们,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队伍,不用怕了,藏民们才陆续返回了家园。

杨桃芳,男,汉族,生于1917年6月,巴州区平梁乡人。1933年参加红军,红三十三军勤务兵。

杨桃芳:在中坝的时候,接连的胜利使我们这些红军战士开始有些骄傲情绪了,思想上开始松懈起来。有一天空闲,我就和几个马夫凑在一起赌博,刚好被王维舟军长看见了,他非常生气,过来就把我耳朵揪住了,告诫我不许耍钱(赌博),他耐心开导我说:我们当红军,只能学好,不能学坏,不能沾染一些坏习惯,我们的队伍是老百姓的队伍,不是国民党的队伍。

白诗章,男,汉族,生于1920年1月。恩阳区义兴乡人,1933年参加红军,5月编入红军游击队,8月编入红九军二十五师。

白诗章:参加红军后,我就到巴中县城北练兵场参加军事训练。王连长先教我们学会唱《纪律歌》“红军纪律最严密,行动听命令,不准胡乱行;打土豪要归公,买卖要公平,工农的东西,不可拿分文;说话要和气,开口莫骂人,工农红军亲密团结,如像一家人”。

周明,原名吕秀英,女,汉族,生于1920年8月,南江县大河乡人。1933年参加红军,红三十一军宣传员、护士。

周明:长征中,我们红四方面军都是三过雪山草地,至今回忆,仍是惊心动魄,万言千语都无法形容当时的困苦,饥寒交迫与死亡是最多画面,甚至不想去回忆,这是军事转移战略安排,我们坚守两个字:服从。

罗彦贵,女,汉族,生于1918年2月,平昌县得胜镇人。1933年参加红军,妇女独立营战士。

罗彦贵:那时候在部队里,生活艰苦得很,但我们官兵都是平等的,我们吃啥首长吃啥。一天中午,总经理部部长郑义斋来我们部队视察,开饭的时候,伙食长认为郑部长日夜操劳挺辛苦,就给他多打一些饭,炊事员乐滋滋地把饭给郑部长端去,郑部长一看比平时多些,就去拿了一个碗分出去一些才吃。伙食长说这是专门给你留的,郑部长却说,我只吃我的这份,剩下的还是留给战士们吧。

这些老红军战士的讲述,无不反映出当时川陕苏区革命队伍严明的纪律。严格规矩纪律执行力,在今天看来,有着重要的教育引领意义。讲规矩守纪律贵在自觉,难在坚持。需要我们的党员干部日复一日地坚守,一点一滴地积累,敬终如始,慎微如巨。需要我们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对规矩纪律的认同感、敬畏感,自觉把讲规矩守纪律作为一种觉悟、一种责任、一种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,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融入日常,严在经常。

作者:王尤忠 莫述荣

作者单位:四川省巴中市档案馆

发表时间:2022-01-24

来源:《中国档案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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